----反腐败应从制度建设着手
戏说官场“潜规则”(六十)
光明网 吴越论春秋 博客
贪官被查处果然是大快人心。然而,“带病提拔”、“边腐边升”又是谁的责任?又是什么才使他们“边腐边升”的?为什么没有更高一级的官员为此承担责任?他们又是怎么考察干部的?背地里是否有什么交易?政府为什么不追究相关组织部门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呢?
一些干部被“带病”提拔,乃至“边腐边升”,大都与地方“一把手”没有坚持用人的原则和标准有关;与地方“一把手”没有民主作风,喜欢搞“一言堂”有关,致使党委的议事制度、用人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一些官员并非是“天生的贪官”,当自己官越来越大、权力越来越大时,醉心于权力、地位带来的快感与满足,不再自我约束了,私欲、贪欲冒出来了,放纵自己了;以致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那些贪官一个个边升边腐,追求享受,追求感官刺激,精神堕落,生活糜烂,台面上人模人样,暗地里丑陋不堪,什么丑事都干得出来;权力“改制”了,甚至公权也“变”了“性”。
一些官员傍大款、傍老板,或“出租”权力,或入“权力股”,或“放权力高利贷”,或与商人“权力与资本合资经营”,以达到“共同发财”的“双赢”目的,真可谓行贿受贿,升官发财。一方面行贿以求打通关节,以求“通关”升官;另一方面又是不愿做“亏本生意”和“赔本买卖”,要千百倍无数倍地捞回来赚回来,便索性大肆受贿。于是,行贿受贿便成为官场上一些贪官的“恶性循环”。许多犯罪贪官从小官到大官,从小贪到大贪,从犯小罪到犯大罪,几乎一气呵成,这又几乎成为一些贪官的“腐败规律”。
贪官之所以能够“做大”、之所以能够“一路腐来一路升”,主要在于选人用人上缺少民主作风以及监督管理不到位。(明)郭允祀在《官箴》里如是说:吏不畏吾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反腐败应从制度建设上下手:
1、尽快建立健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了它,百姓监督就有了定量的标准;
2、官员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要严肃查处;
3、加强舆论对官员的监督,让其说话做事都要考虑再三,不敢胡来;
4、对干部的升、降、任用、处理,除领导外,必须有群众实在地参与,一定要破除在职者只要把上级搞定,不管群众意见多大都能“边腐边升”的恶习,群众通不过的干部应一票否决;
5、定期对领导干部实行无记名民意测验,可考虑3个月一次。
6、凡生活作风腐化,道德不良者,应先免职,再议其他。
“干部选得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干部政绩如何,经济上有没有问题,其实只有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
因此,我们在选人用人上应扩大民主范围,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意见,多走群众路线,畅通社会公众意志的表达渠道,通过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来避免在提拔干部时少数人说了算的坏作风,同时以此来防止跑官要官、卖官买官等腐败行为。
总之,要通过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和手段,坚决给那些既生活贪婪腐化,又想独掌大权的不法犯罪分子以无作案之机及藏身之地。只有腐败堕落分子无所遁行了,各类换届选举才能确保公正、民主和廉洁,各项选贤任能机制才能确保顺利、有效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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